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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立法禁止啃老理解有誤 賦予老年人說不權利

稿件來源:法制日報 發(fā)布時間:2019-01-09 15:46:54

  從1400余字變?yōu)?000多字,從24條變?yōu)榫耪?0條,1988年出臺的《河北省老年人保護條例》經修訂,新的《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于2018年7月22日正式提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初審,9月20日審議通過,于12月1日起施行。

  這部《條例》引人關注之處在于其明確規(guī)定了“已成年且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贍養(yǎng)人要求老年人給予經濟資助的,老年人有權拒絕”,此規(guī)定被諸多媒體解讀為“立法禁止啃老”,繼而引發(fā)輿論關注。

  《法制日報》記者梳理發(fā)現,立法向“啃老”說不,河北的此番規(guī)定在全國并非首例。在地方立法中,江蘇省早在2011年就有類似規(guī)定,此后吉林、浙江、山東等地也出臺過類似的條例。然而,具體研讀條例就會發(fā)現,法律上關于“啃老”的規(guī)定并沒有想象的那樣簡單。

  立法禁止“啃老”理解有誤

  新修訂的《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》共九章60條,分為總則、家庭贍養(yǎng)與扶養(yǎng)、社會保障、社會服務、社會優(yōu)待、宜居環(huán)境、參與社會發(fā)展、法律責任和附則。

  “其中既有對上位法的補充和細化,又跟進吸收了國家最新的政策措施,對政府、社會、家庭三方責任作出了明確規(guī)定,構建了較為完善的保障體系。”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何書堂介紹。

  記者注意到,對于這部《條例》的亮點,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總結為:鞏固家庭養(yǎng)老的基礎性作用;明確政府和社會養(yǎng)老責任;優(yōu)化老齡事業(yè)社會環(huán)境;完善社會保障和參與社會發(fā)展;強化法律責任。

  由于家庭養(yǎng)老目前仍然是很多老年人養(yǎng)老的主要形式,因此這部《條例》針對家庭養(yǎng)老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,專設一章予以明確,對家庭贍養(yǎng)和扶養(yǎng)中保障老年人權益進行了規(guī)范。

  《條例》第十五條規(guī)定: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竊取、騙取、強行索取老年人的儲蓄金、養(yǎng)老金、退休金、政府補貼、養(yǎng)老服務卡(券)以及其他財產性權益;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違背老年人意愿,擅自處分老年人的房屋產權、股權、土地使用權等權益,有關部門和機構在辦理涉及老年人的權屬轉移、變更登記時應當核實老年人的真實意思,依法審慎辦理;已成年且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贍養(yǎng)人要求老年人給予經濟資助的,老年人有權拒絕。

  “《條例》強化了老年人財產性權益保護,并明確老年人有權拒絕被‘啃老’。”何書堂說。

  基于上述規(guī)定和解讀,諸多媒體將此作為新聞標題,“河北立法禁止啃老”“河北規(guī)定強行啃老將被處罰”等說法頻頻出現在媒體中,繼而引發(fā)爭議:“啃老”現象能不能靠法律規(guī)范?支持者對于這種法治善意拍手稱贊,質疑者卻認為對于更多是道德層面的行為立法禁止值得商榷。

  事實上,河北并非首個立法涉及“啃老”行為的省份,類似的爭論更并非第一次出現。2011年,江蘇立法明確“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經濟資助的,老年人有權拒絕”,對“啃老”上升至法律層面的爭議隨之產生。

  此后,山東、吉林等地對于老年人權益保障的立法中相繼出現類似規(guī)定,每次都會引發(fā)“啃老”話題重回公眾視野,許多媒體報道也都冠以“立法禁止啃老”的標題。但是,這一說法實際上并不準確。

 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,各省份的相關法規(guī)主要是為了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的規(guī)定,切實保障老年人的財產權,嚴格意義上與“禁止啃老”概念并不相同。

  “對于‘啃老’行為,即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經濟資助,包括河北在內的多地法規(guī)都明確為‘老年人有權拒絕’,這是賦予老年人可以‘說不’的權利,而非是對所有‘啃老’行為的禁令。如果將其理解為‘地方立法禁止啃老’就簡單籠統了。”這位負責人直言。很顯然,目前多個省份關于老年人有權拒絕被“啃老”的立法規(guī)定,保護了老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,體現了依法治國的需要,彰顯了社會的公正與公平,但并非對“啃老”行為的強制一刀切。

  強行“啃老”違法將被處罰

  “河北‘啃老族’或將被拘留”,新修訂的《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》頒布后,有不少市民的手機里出現這樣的推送,僅看標題難免心頭一驚。

  之所以出現這種說法,是因為《條例》中規(guī)定,對于違反該《條例》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,由行為人所在單位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或者老年人組織給予批評教育,責令改正;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此外,《條例》還明確,子女或者其他親屬竊取、騙取、強行索取老年人儲蓄金、養(yǎng)老金、退休金、政府補貼、養(yǎng)老服務卡(券)以及其他財產性權益的,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如此看來,子女強行“啃老”不僅可能會被處以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,構成犯罪的還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但是,這種法律責任并非《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》的“原創(chuàng)”,而是基于治安管理的法律規(guī)定。

  2016年以來,河北省保定市唐縣某村村民劉某一直拒不贍養(yǎng)老母親,從未看望老母親一次。為此,村干部多次上門對劉某進行規(guī)勸,但都無功而返。了解到這一情況后,唐縣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多次深入劉某及其母親家中,調查核查情況并進行教育勸導,但劉某仍不悔改。2018年10月29日,唐縣警方對劉某給予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。

  唐縣警方對劉某作出行政處罰的依據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45條第二項之規(guī)定。該項明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:(一)虐待家庭成員,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;(二)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(yǎng)人的。

  “贍養(yǎng)老人和‘啃老’行為都是老年人權益保障的所涉內容,拒絕贍養(yǎng)或者扶養(yǎng)老年人、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、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與強行‘啃老’等行為,都是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,都適用于治安管理處罰行為規(guī)定。”北京大成石家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霍繼強告訴記者。

  霍繼強表示,《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》對老年人財產的保護,實際上是在民法總則、婚姻法、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(guī)基礎上的細化,因此其在法律責任上的規(guī)定也沒有突破相關法律,相關規(guī)定都是一致的。

  為了保障老年人權益,《條例》還明確,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(yǎng)、扶養(yǎng)或者住房、財產等發(fā)生糾紛,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進行調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調解前款糾紛時,應當通過說服、疏導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糾紛;對有過錯的家庭成員,應當給予批評教育。人民法院對老年人追索贍養(yǎng)費或者扶養(yǎng)費的申請,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(zhí)行。

  “啃老”立法重在價值引領

  老年的贍養(yǎng)問題是復雜的,尤其“啃老”并非通過立法就可以有效解決。

  在外人看來,河北省石家莊市某科研院所工作的王女士是典型的成功母親,她的兒子在美國攻讀博士后在美國結了婚、找了工作,有車有房,令人羨慕。然而,這背后的苦楚只有王女士自己知道。

  兒子留學,家里已經花了幾十萬元,兒子畢業(yè)后雖然有了高學歷和高收入,卻也有了更高的消費,買房家里“贊助”了幾十萬元付首付,買車家里又給掏了錢,王女士夫婦去美國探親,和兒子一家出去旅游,也都是老人買單……這些重負讓剛50歲出頭的王女士看起來比同齡人更蒼老。

  最終,王女士對兒子高價碼的“啃老”表示了不滿,可一場爭吵后問題卻得不到解決,王女士的丈夫還提前辦理了內退,到美國去伺候兒子一家。

  對于王女士遇到的問題,并不是簡單法律就能解決的。“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各地方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(guī)定的老年人指的是60周歲以上的公民,很多被‘啃老’的父母還沒有達到60周歲,那他們就不在條例的保護調整范圍。”霍繼強說。

  此外,“啃老”現象的發(fā)生原因是深層次的,其中既有家庭教育、社會教育、價值觀混亂的原因,也有年輕人就業(yè)困難、收入低、高房價、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等客觀問題,加之“啃老”現象是一種道德層面占更多成分的社會問題,不宜也不能以立法“一禁了之”。

  有數據顯示,國內城市65%的家庭存在“啃老”現象。同時,記者梳理發(fā)現,“啃老”問題不僅出現在中國,即使是在父母對子女的責任在子女成年以后便告終結的西方,也有很多成年后因經濟不景氣而和父母同住的年輕人。

  “‘啃老’涉及家庭倫理道德問題、傳統家庭觀念和復雜的現實因素,并且父母對子女‘啃老’的認知也完全取決于心理感受以及家庭經濟能力,不可能立法對‘啃老’的標準進行界定,因此也不能用禁止性的規(guī)定來落實。”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直言,目前只能對老年人拒絕“啃老”賦權,而不宜以立法對“啃老”一刀切。

  在霍繼強看來,從民法關系上看,子女對父母有贍養(yǎng)義務、父母對子女有撫養(yǎng)義務;父母和成年子女的關系是生活扶助關系。超出這個界限的索取在法律層面得不到支持,父母可以拒絕。多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條例的相關規(guī)定,實際操作性并不很強,重要意義在于其釋放的法治善意和價值引領。

  “‘啃老’問題的解決需要的是社會綜合治理,法律不能違背父母意志和社會倫理,不宜生硬地介入這個復雜的家庭問題,只能調整侵害父母權利的‘啃老’。”霍繼強說。